10月25日,南京市第三場“向人民彙報”述職評議活動開始,被評議的部門是南京市科委。在現場的媒體評議員就2011年南京市科委承諾市民“2013年前在全市範圍內淘汰白熾燈”提出質疑,南京科委回應說:“我不記得我們有過這個承諾。”(10月25日裝潢中國新聞網)
  有意思的是,媒體評議員此次提及的承諾,恰好也是在當地“向人民彙報”述職評議活動中作出的。資料顯示得清清楚楚,2011年12月26日,南京市科委向南京媒體回傳“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媒體互動關鍵字直播”網友問題回覆時表示:淘汰白熾燈是全市推進節能行動計劃的一項重大措施,南京市要求在社會節能方面,每年推廣節能燈不少於100萬隻,2013年前,在全市範圍內淘汰白熾燈。
  南京市科委既然可以在時隔兩年之後,拒絕就之前的承諾作出恰當解釋,那麼在10月25日的“向人民彙報”述職評議活動中表達的新產品、新技術推廣示住商房屋範等方面工作的思路,又何以取信於民呢?會不會再過兩年,科委領導又一次忘記了自己說過的話?
  在2013年年底前,(南京)全市範圍內淘汰白熾燈”的承諾(系統家具目標),甚至被寫進了南京市政府印發的《南京市“十二五”綠色城市發展規劃》。難道說這項規劃純粹就成了紙糊的籬笆,風一吹,雨一打,就落了個灰飛煙滅?
  科委作為推廣新技術、新產品的主管部門,在2011年時還是就節能燈向社會推廣的力推部門,相關承諾寫入《南京市“十二五”綠色城市發展規劃》顯然與之推動也有直接關係。為什麼到了兩年後,這個部門就忙不迭地想跟節能燈解除一切聯繫?節能燈在兩年前被科委作為政府推廣的新產品項目,即便而今已經不是新項目,節能燈的推廣使用對於節約能源也能起到重要作用,科委方面如果認為自己不再適合承擔節能燈推廣使用的工作角色,應當主動將這項職責轉交給同級政府的其他部門,並G2000向社會作出說明。
  南京市有關方面應該意識到,作為新技術、新產推廣職能部門的南京市科委對公開作出過的承諾表現出“健忘”甚至“賴皮”,所損害的將不僅僅是涉事部門的信譽,更是關乎一地政府的整體形象。明確寫入政府正式發佈的專項規劃的舉措,如果不能實現,政府應該及早公佈情況,公開說明原因。就算不存在職能部門和經辦官員的主觀責任,政府也有責任向市民致以歉意。
  南京市科委有關負責人在這次述職評議活動表示,節能燈已經是很成熟的技術,而科委更註意推進推廣新技術、新產品,目前“推的主要是LED的新光源”。這個答覆當然不能作為該部門未兌現公開承諾的合理免責理由,卻反映出政府在新能源、節能降耗等工作中的角色、履職方式存在問題。
  新技術應用的更新換代速度堪稱“日新月異”,在這種情況下,如果政府對科技進步的趨勢有較為清晰的判斷,加大投入,確實可以相比市場發育更快的推動新技術和新產品的普遍應用。但也因此會帶來至少兩大隱患:一是政府主管部門、主事官員的判斷有誤,在政府主導的格局下,容易造成比較嚴重的資金浪費。二是政府主導的政策慣性,可能導致政策的僵化執行或“無疾而終”。國內政府在科技、產業等方面的投入,通常需要通過正式的發展規劃、項目方案來實現,這些規劃和方案的有效期很長,還會就各階段細化落實指標。這樣的細化可能與科技進步的節奏脫節,原先的新技術很快成為市場發育程度已經很高的成熟技術,但仍屬於政府扶持、資助、補貼政策中的“新技術”。如果履行這些政策,政府就要兌現政策承諾,必然影響市場公平;但要是不兌現,政策本身此前卻並沒有被廢止,有關部門就成了不守承諾的失信者。
  在筆者看來,南京市有關方面不僅需要就此事向市民作出解釋,表達歉意,而且更需要反思政府科技和經濟管理的角色定位、履職方式和政策支持體系,調整主管部門在新技術、新產品等創業項目和民用項目推廣中的角色,更註重市場規律和各領域科技進步的規律,用好公共財政的每一分錢,為市民創造更大福祉。
  文/鄭渝川  (原標題:承諾“作廢”政府最該反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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